《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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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放松训练对慢性精神分裂症住院患者的干预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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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8年6月—2019年1月在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160例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的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年龄18~65岁;病程>3年,连续住院时间>6个月;小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无合并脑部器质性疾病;患者及家属了解本研究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合并严重躯体疾病致无法配合研究;文化程度低或认知功能严重受损致无法理解及配合冥想放松训练;存在明显言语性幻听、被害妄想、冲动行为等精神病性症状。脱落标准:因病情复发、自动出院致使干预终止;因患者或家属无法配合致使干预终止。整个研究过程中两组患者均无病例脱落。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符合纳入标准的160例患者分为观察组(n=80)和对照组(n=80)。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