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工业机器人对农民工工业就业的影响机制检验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
表6报告了工业机器人对农民工工业就业的影响机制的检验结果。列(1)和列(4)表明工业机器人和产业转移变量只有一个显著,需要进行Sobel检验,Z值为-2.531,且在5%水平上显著,由于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的方向相反,说明产业转移在工业机器人与农民工工业就业之间存在遮掩效应,工业机器人技术有助于农民工从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寻求新工作机会。列(2)和列(5)表明工业机器人对传统服务业转移的影响显著为负,传统服务业转移对农民工工业就业的影响显著为负,由于这两者乘积的方向与工业机器人对农民工工业就业影响的方向不同,说明传统服务业产业转移在工业机器人与农民工工业就业之间存在遮掩效应,工业机器人技术通过抑制向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任务可程序化的传统服务业转移减少农民工工业就业总量。列(3)和列(6)表明工业机器人对现代服务业转移的影响显著为正,现代服务业转移对农民工工业就业的影响显著为负,说明现代服务业转移是部分中介机制,工业机器人通过促进农民工从第二产业向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现代服务业转移减少农民工工业就业总量。由此可知,工业机器人通过产业转移效应、传统服务业转移抑制效应、现代服务业转移促进效应减少农民工工业就业总量,假设2得到了验证。
图表编号 | XD0020812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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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8 |
作者 | 康茜、林光华 |
绘制单位 |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