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被解释变量说明及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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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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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1)中被解释变量Y采用3个指标反映:一是村庄种植类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水平;二是村庄种植类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水平;三是村庄种植类合作社的总体发展质量。(1)村里合作社的服务功能水平。借鉴黄季焜[2]的测度方法对合作社服务功能水平进行测度。首先,根据现实情况,将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区分为技术和信息服务、农资购买服务、产品销售服务、包装与加工服务、资金借贷服务等5种功能。然后,对各项服务功能进行赋值。以农资购买服务为例,自行购买农资赋值为0,牵线购买农资赋值为1,统一购买农资则赋值为2。通过计算,2013年样本村合作社服务功能水平最高值为9,最低值为0。(2)村里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本研究在现有文献基础上,对合作社规范化水平的测度从利益分配制度、决策机制、财务管理、社员参与程度、成员退出机制等5个方面进行赋值,对各合作社的5项规范化水平进行等权重加权求和。通过计算,2013年样本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最高值为8,最低值为0。(3)村里是否有发展质量高的合作社。对合作社服务功能水平和规范化水平分值相加,通过计算后,2013年样本合作社发展质量得分最高值为14,最低值为0。将2013年合作社的3项指标计算完成后赋值到每个村,即为该村的合作社服务功能水平、规范水平和质量发展水平。被解释变量说明及赋值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