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自贸区成员国开办企业与执行合同概况》

《表3 自贸区成员国开办企业与执行合同概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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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影响和减贫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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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银行《2017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根据2017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项目数据库,在投资方面,本文选取开办企业与执行合同便利程度两个方面来反映一国投资便利程度,如表3所示。开办企业一项综合成立企业所需手续、时间与成本,反映了一国开办企业的难易程度,较低的开办企业成本为投资者提供创业激励;执行合同一项综合争端解决时间、成本与司法质量,反映了一国的商业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程度,而高效、透明的的争端解决机制使得投资者有所依靠,能够有效促进新商业关系的建立。其中,在开办企业方面,新加坡、泰国、文莱在自贸区成员中排名较高,分别为世界第6、78和84名;马来西亚、越南、中国、缅甸处于中游,在150名内;印度尼西亚、老挝、菲律宾、柬埔寨排名较为靠后。排名较为靠后的国家表现为:开办企业手续数多、耗时长、所需成本较高。在执行合同方面,新加坡、中国、马来西亚处于自贸区成员前列,分别为世界第2、5和42名;泰国、越南、老挝、文莱次之,在世界100名以内;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缅甸四国执行合同排名较为靠后。执行合同排名较为靠后的国家表现为执行合同耗时长、司法程序质量较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