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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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社会风险源与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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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的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得到如表2所示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就业情况。从职业类别看,农业转移人口到城市主要从事经商、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生产和餐饮等职业,占比分别达到20.17%、17.47%、12.44%和11.88%,其中,经商的有超过70%属批发零售业。从行业类别看,农业转移人口到城市主要活动在批发零售、制造、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等行业,占比分别达到24.66%、17.93%、15.91%和15.31%。从所在单位性质看,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单位主要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者没有单位,占比分别达到44.18%、27.74%和11.61%。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获得就业的主要途径有自主就业、经朋友和同乡介绍、企业或老板招聘等方式,占比分别达到33.32%、29.89%和10.34%。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市的就业方向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通过自主就业的方式从事批发零售业,另一类是经朋友和同乡介绍从事生产制造、居民服务和住宿餐饮等服务业。由此可见,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行业单一,一定程度上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容易受市场经济和环境变化的影响,极具不稳定性,并且单位性质的分布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