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业转移人口家庭联合迁移模式》

《表1 农业转移人口家庭联合迁移模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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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的超大城市偏好与家庭联合迁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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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基于2014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计算得出,下同。

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的界定,本文以流动人口夫妻和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为分析对象,并不探讨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等家庭模式。这样界定的目的是确保对所有家庭的分析单位是一致的。表1给出了农业转移人口家庭七种联合迁移模式的概率。具体来看,夫妻双方同时迁移至其他城市务工的比例最高,占到迁移家庭样本的48.33%;其次为丈夫迁移至其他城市务工,妻子留守家庭模式,占比为29.88%;而夫妻双方在流入地均未务工的比例最低。另外,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的比例为58.00%,高于夫妻一方外出务工,一方留守家庭的概率(比例为40.40%),表明夫妻双方联合外出务工已成为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的主要特征和趋势,这和相关研究的结论是相一致的[4,18]。从流入的城市类型来看,农业转移人口迁移至超大城市的概率达15.22%(2),表明北上广深津渝六个超大城市是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的重镇,在超大城市集聚已成为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空间分布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