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四川省17城市沥青铺路排放源VOCs排放量结果(2018年公路铺路)》
四川省17城市对应的沥青铺路排放源VOCs的排放量结果见表4,VOCs排放量为0.63万t,且此方法计算了液体沥青的使用排放,若按照无液体沥青使用来估算,则计算的排放量将仅为123t。
图表编号 | XD0020555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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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6 |
作者 | 韩丽、陈军辉、王成辉、王波、徐晨曦、王继钦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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