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部分省份新能源发电侧储能政策》
第二阶段为新能源新建项目配置定量储能项目。截至目前,部分省份已明确发布关于风光配储能相关政策文件(表3)。如青海省要求新建风场配置10%容量储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鼓励光伏配置10 MW/10 MW·h容量储能,湖南省通知新建风电场配置20%容量储能,安徽省通知风电配套20%储能容量。目前国内已有报道的风电配套储能项目近20例。从储能规模来看,近期项目中风电配置储能的比例从10%、20%到25%不等,储能时长为1~2 h,仅采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项目的储能时间为4 h。
图表编号 | XD0020537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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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张宝锋、童博、冯仰敏、刘庆元、赵勇 |
绘制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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