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集体林权纠纷不同收入水平的异质性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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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作博弈视角下集体林权纠纷影响因素及异质性分析——基于福建省445份农户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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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分别代表10%、5%、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2)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3)地区变量已控制。

集体林权纠纷的根本原因是由博弈双方利益分配不均引起,因此,不同收入的农户,对集体林权纠纷的态度也会存在差异。为此,本研究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分组考察集体林权纠纷的影响因素是否存在异质性。根据问卷中对农户收入水平的调查,即询问农户“家庭收入在村中的水平”,将农户的选择作为收入异质性的分析基础,其中,选择“较低”赋值为1,选择“中等”赋值为2,选择“较高”赋值为3。据此将农户按照收入水平划分为低收入水平组、中等收入水平组和高收入水平组。利用OLS回归对不同收入农户的集体林权纠纷发生的影响因素异质性进行检验,实证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知,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影响集体林权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明显的差异。(1)低收入水平的农户集体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受家庭存款、是否加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是否有林地流转、是否有林权抵押贷款、是否主动了解过仲裁问题等影响。(2)中等收入水平的农户集体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受户主年龄、家庭存款、是否参加联户经营、家庭林地面积、是否有林权抵押贷款、是否有林业补贴、是否主动了解过仲裁问题等影响。(3)高收入水平的农户集体林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受户主年龄、家庭林地面积、家庭林地块数、是否有林权证、是否有承包合同、是否有林地流转等影响。从结果看,集体林权纠纷的影响因素在农户不同收入水平层次中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