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轻质材料分类表:一种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材料阈值法气味评价方法》
目前汽车整车、零部件材料气味的评价以人员主观评级[1]的方式进行(目前没有统一国家标准,只有团体标准和汽车企业标准)。将零部件材料在一定环境中存放后,由经过培训并合格的嗅辨员对样品气体进行嗅觉评价,按各标准要求的气味强度等级进行评分。目前的评价方法存在2个问题。首先,不同标准中气味强度等级分类不同。有的标准使用6级制评价,有的标准使用10级制评价。即便是同为6级制评价的不同标准,等级描述也有差异。对从事多种标准气味评价的人员来说,并不能像设备一样切换不同的挡位,适应不同的标准,容易引起评价之间的干扰,导致数据偏差。其次,各气味标准要求评价人员按气味等级评价表的描述进行气味评级,如表1为T/CMIF12-2016《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气味评价规范》[2]气味等级评价表,气味等级界定不明确可能引起评价人员主观评价的误差。
图表编号 | XD0020488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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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刘亚林、郭金玉、王焰孟、付佳永、应宇骥 |
绘制单位 | 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零部件检验中心(宁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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