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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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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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研究选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分析样本,所有数据均来源于2009—2018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并经整理所得,最终以增长率(%)的数值形式呈现;高等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数据源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中的公共财

指标选取是测量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以及建立相应模型的基础和前提,应以本质导向性、科学可行性以及准确合理性为原则。由于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具有摆脱“资源累积效应”矛盾性定势影响的特点,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的计量不应仿照一般测量高等教育竞争力或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所使用的投入/产出的绝对值为标准,而应从高等教育发展“规模与效益”增速的相对值出发,两者是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的主要表现。其中,前者体现的是高等教育规模加持度,后者体现的是高等教育效益加持度。通常情况下,伴随着规模加持度的逐步拔升,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会得到更好的体现;效益加持度对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的反响也比较大,区域高等教育效益发展速度越快,表明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越明显。此外,省域作为高等教育加持度的“施力者”,是高等教育加持度的主要影响要素,最直接反映省域对高等教育发展加持的变量就是省域经济发展状况,通过高等教育资源投入量体现出来。一般来讲,只有省域经济状况良好,才会为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带来更多的高等教育资源增量。于是,省域高等教育加持度的测评选取高等教育规模加持度、高等教育效益加持度与高等教育资源加持度为量化指标,包含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以及23个三级指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