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三同”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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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三同”成熟度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构建》
24个项目指标构成中,有的指标是开展“三同”工作的前提指标,例如企业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资质并承诺按照“三同”要求生产,有的指标存在交叉重复,例如出口实绩与产品出口和内销、HACCP/GAP认证与管理体系等,根据指标设计选取原则和评价指标体系必须简洁明了、各项指标所占权重适宜、便于推广应用的要求,本研究对部分指标进行了优化整合,构建了适宜采用百分制的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即建立了20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5分,共计100分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三同”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417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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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20 |
作者 | 吕学东、周幸、石莉莉、秦海兰、朱皖宁 |
绘制单位 | 镇江海关、南京海关、镇江海关、镇江海关、镇江海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