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实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6 实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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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实际的研发投入强度究竟有多高——来自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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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2,2007—2018年我国信息技术行业每家上市公司实际和名义研发投入强度的差异平均值为0.3%,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2.3%3),名义研发投入强度平均值为10.7%,实际研发投入强度平均值为11.0%,税金及附加和坏账损失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平均值为2.6%。这说明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每100元营业收入中有2.6元为税金及附加和坏账损失,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对应的每100元营业收入只有97.4元营业净收入。根据现有的营业收入为标准来计算我国信息技术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强度,会导致实际的研发投入强度被低估0.3%,占每家上市公司平均研发投入强度的2.8%。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