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广东省城市设计编制分区》
(2) 编制范围从“地区失衡”走向“全省兼顾”,实现城市设计“从无到有”和“从有到优”。此次改革将广东省的城市划分为“两区四级”,“两区”分别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在各区内,进一步划分重点(一级)城市与一般(二级)城市,为下一步制定各层次的城市设计成果标准及指引提供依据(表2)。
图表编号 | XD002038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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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01 |
作者 | 黄高辉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设计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