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托盘或堆叠式金属容器储存液体泡沫喷淋指标》

《表2 托盘或堆叠式金属容器储存液体泡沫喷淋指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泡沫水喷淋系统中外规范对比及设计经验探讨》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1)以上数据经美标单位换算国标1gal=3.875L,1ft=0.304 8m,1gpm/ft2=40.7L/(min·m2)=40.7mm/min;(2)采用预发泡泡沫喷淋,作用面积为185.81m2。

如表1所述,针对飞机库防火设计标准,中美规范仅在美标与国标单位之间换算过程存在着取整问题,其核心设计思路及数据一致,而对于易燃易爆液体储罐及汽车库设计标准却不太相同。针对易燃易爆液体储罐,国内规范虽然要求甲乙类或闪点低于90℃的丙类液体场所超过一定的容积设置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但要求的单储罐容积较大,且泡沫喷淋的该如何布置,没有相关明确条文。如表2摘录所示,NFPA 30针对不同种类的液体储罐划定了不一样的作用面积及喷水强度,并特别指出,部分场所可以直接用自动喷淋保护的,若该场所改为泡沫喷淋保护,其作用面积可以沿用自动喷淋的作用面积。近年来发生的石油化工储罐消防事故影响较大,有必要明确该类型火灾的泡沫喷淋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