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外和日本进行资源评价和管理的动向》
资料来源:日本水产厅、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资料等。
由此,日本将渔业资源管理的重点定为海洋生物资源调查,并将此写入《水产基本法》2第2节13条,即“为了保护和管理EEZ内生物资源,以实现恢复到MSY的水平为宗旨,落实海洋捕捞业产出管理制度,对捕捞量、捕捞努力量3等进行管理”[2]。1996年,日本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订“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及管理相关法律[平成8年(1996)法律第77号]”的时间表如表1所示,自20世纪90年代起对海洋捕捞业产出管理进行法律约束。
图表编号 | XD002032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张溢卓、马林、张安国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