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912—1933年山东省农家各类经营构成》
资料来源:徐慕韩,《山东省的农村经济概况》,出自《国际贸易导报》,1936年第8卷第8期,第75页。
上述对民国时期山东“庄户人家”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个庄户家庭的平均人口规模大约在5—6人左右,每个家庭农场的规模以10—30亩居多,以自耕为主要经营模式,尽力维持家庭的收支平衡,维持家庭成员生存、生产与生活。这也代表着民国时期山东大多数“庄户人家”的基本特征。
图表编号 | XD0020204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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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0 |
作者 | 魏本权 |
绘制单位 | 临沂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沂蒙文化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