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基于AAOMS分期的MRONJ患者临床的治疗及预后分析》
Ⅲ期定义为“颌骨坏死波及下颌骨下缘或整个上颌骨、下颌骨,伴或不伴病理性骨折”,这一分期为ⅡB期的进展阶段,代表了最为严重的MRONJ类型。对于该期患者,在全身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择期行“下颌骨节段切除加钛板、软组织或骨组织重建”“下颌骨半侧切除伴或不伴修复重建”或“上颌骨扩大切除伴或不伴软组织、骨组织重建”。颌骨切除后,钛板或软组织游离皮瓣修复技术已较为成熟,且广为认可。关于是否应该用游离骨组织瓣进行MRONJ缺损的修复,仍然存在一定争议,目前在国内开展甚少。临床医师一方面疑虑BPs或n BPs在导致MRONJ的同时,可能同样造成腓骨、髂骨、肋骨等供区骨组织的代谢紊乱、活性降低,甚至是骨髓炎乃至骨坏死;另一方面担心,受区剩余骨组织低代谢状态或血运等问题,可能影响到移植骨存活[14]。然而自2011年开始,国外学者已相继应用游离腓骨及髂骨瓣移植修复MRONJ所致的颌骨缺损,获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骨不黏连及局部复发的概率约为6.5%[15-17]。研究表明,颌骨组织的新陈代谢较体内其他部位的长骨或不规则骨快,沉积更多的BPs或n BPs类药物,容易造成骨组织代谢紊乱。颌骨组织及长骨的分化来源及微环境不同,造成了长骨或其他不规则骨对BPs或n BPs的敏感性不同,不容易受该类药物的影响[18-20]。基于上述研究背景,我们认为,合适的MRONJ病例在完善术前全身骨组织扫描检查后,可考虑应用游离骨组织瓣移植修复骨组织缺损,恢复颌骨外形和功能。
图表编号 | XD0020119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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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刘忠龙、姜钧健、李晓光、祝奉硕、唐晓、朱凌、何悦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医学院口腔颌面-头颈肿瘤科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口腔医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医学院口腔颌面-头颈肿瘤科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口腔医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医学院口腔颌面-头颈肿瘤科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口腔医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医学院口腔颌面-头颈肿瘤科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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