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陆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基础评价对陆域所有县级行政单元内的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和生态四项基础要素进行全覆盖评价,分别采用土地资源压力指数、水资源开发利用量、污染物浓度超标指数和生态系统健康度来测定。专项评价分别对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级行政单元,选取有针对性的要素指标开展评价(表3)。
图表编号 | XD00200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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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邓木林、陈长成、朱江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