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矿产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注:重点矿种包括:能源矿产(油气、煤炭、铀矿)、黑色金属矿产(铁矿、锰矿)、有色金属矿产(铜矿、镍矿、钼矿、金矿、铝土矿、铅锌矿、钨锡锑多金属)、非金属矿产(磷矿、钾盐)、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稀土、石墨、锂矿)
笔者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20-22],借鉴国际关于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研究成果[23],提出了水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宏观性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表2—表5)。地质环境评价要素又分为灾害地质环境和生态地质环境两部分,其中灾害地质环境主要反映可能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如崩滑流、地震、冻土等;生态地质环境主要反映人类的生活质量和舒适程度,与外动力地质作用,如水盐相互作用、风化作用、湿度等有关。
图表编号 | XD001439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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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李瑞敏、殷志强、李小磊、刘琼、孟晖、黄道袤、王轶、王龙平、王欣宝、刘建奎、孙超、赵德刚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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