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试验剂量及分组设计》
注:5.34g生药量/g干膏。
由于药物浓度的限制,本试验采用最大浓度0.47g干膏/mL,按累积剂量200.784g生药/kg,当日给药2次。给药前禁食12h以上,6h后进行第2次给药,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988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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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5 |
作者 | 罗纯清、王兴、罗黎霞、贺灿、陈可、谢嘉驰、易华平 |
绘制单位 | 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