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地区影响的统计对比(N=27)》
表3给出了不同地区的室内目标污染物浓度水平的统计对比分析结果。结果显示,在18种VOC物质中,有8种VOCs物质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其中包括5种酯类和醇类。对比还发现,几乎所有(除苯和丁酮外)具有差异性的VOCs浓度水平均呈现杭州高于南京的现象,可能与其室内外环境条件的不同所致。
图表编号 | XD0019978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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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祁冰、张志伟、韦志伊、关军、郑慧研、高凯、陈淑琴、贾亚宾、张蓥辉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世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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