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网络用户自主权的关键要素排序列表》
笔者将这四组对比数据逐一抽出,总计四组,稳中有降,包含同一主题项下的非华裔组和华人组,即非华裔序列中的P14与华人组的P14配对,以便进行方差分析,即用组间均方去除组内均方的商(即F值),数据显示:用户个人信息删除权和个人信息定价权上,F值分别为6.784和6.126,均远大于1,表明这两组数值之间,即中外用户的差异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意义。而在“针对全球网络用户互动传播”和“平台内自主建构社群”这两项的排序差异,F值分别为1.135和1.658,均相对更接近于1,而非远大于1,据此可认为中外用户在这两项上的现实差异不够显著,不具备统计学上的意义和价值。同时笔者发现,这一结果与第一阶段定性数据的中外用户差异保持一致。综上所述,与第二和第三阶段的研究数据进行拟合,最终得到关于用户自主权关键要素的重要性排序整体结果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9894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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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周笑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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