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疗场所及设施的类别划分及要求自动恢复供电的时间》
a:照明及生命支持电气设备b:不作为手术室c:需持续3~24h提供电力注:除t>15s,其余自恢复时间要求柴油发电机应能15s内向规定的用电负荷供电
根据规范,医疗场所对电气安全防护的要求分为以下三类:1、0类:不使用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的医疗场所;2、1类: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表、体内(除2类医疗场所所述部位外)接触的;3、2类:医疗电气设备接触部件需要与患者体内接触、手术室以及电源中断或故障后将危及患者生命的医疗场所。医疗场所的用电设备在工作电源中断或供电电压骤降10%及以上且持续时间超过3s时,备用电源按表1规定的切换时间投入(仅摘录本项目涉及的场所)[1]。
图表编号 | XD0019866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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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30 |
作者 | 吴羡 |
绘制单位 | 福建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