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要变量数据的统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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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收入不平等对中国居民消费的影响:基于中国跨省面板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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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原始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以及中国知网上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经作者整理和计算得出。(2)数据时间段为2000—2014。

由于本文主要研究城乡收入不平等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本文所用的第一个重要变量是衡量居民消费水平的变量,主要采用居民消费率(即各省居民消费支出占各省GDP的比重)这一指标代表居民消费水平。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各省人均GDP的数据可以直接获得,但没有各省人均居民收入水平和人均居民消费水平的直接数据,只有各省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数据,以及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的数据。不过,利用全国各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消费性支出的数据,以及农村居民纯收入水平和消费性支出的数据,分别乘以各省城镇人口数和农村人口数,再相加即可得到各省的总收入水平和总消费水平的数据,然后再除以各省总人口,从而可获得2000—2014年期间全国各省人均居民收入水平和人均居民消费水平的相关数据,以此作为样本期间中国各省居民的名义收入水平和名义消费水平的代理变量。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统计年鉴中,2005年中国各省城乡人口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2005年以前统计的是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数,2005年以后统计的是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由于本文需要中国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的数据,因此,本文根据2005年以后城市化进程的速度对2005年前城乡人口数据进行了估算。具体方法是,以2005年城乡人口数为基准,假设2000—2004年之间,城市化平均速度与2005—2014年之间一致,各省的城市化进程与全国一致,在此基础上估算出2000—2004年之间各省的城乡人口数。根据以上计算的数据,用各省当年的人均消费水平分别除以其对应的人均居民收入水平和各省人均GDP,计算出中国各省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以下用APC表示)和各省居民消费率(以下用CR表示)的数据。表1中给出了中国各省居民消费率和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数据的统计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