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医疗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分布》
8.鉴定结果。经医学技术鉴定,判医疗机构有过错的14例,占77.78%;无过错的4例,占22.22%。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为2例,占14.29%;主要责任的5例,占35.71%;次要责任的5例,占35.71%;轻微责任的2例,占14.29%。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620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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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顾惠珍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8.鉴定结果。经医学技术鉴定,判医疗机构有过错的14例,占77.78%;无过错的4例,占22.22%。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为2例,占14.29%;主要责任的5例,占35.71%;次要责任的5例,占35.71%;轻微责任的2例,占14.29%。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620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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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顾惠珍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