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表1 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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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差距与区域间收入不平等的形成——基于2000—2019年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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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指标为正向指标,“-”代表指标为逆向指标。

目前,各省份公共服务的统计数据存在缺失。一是部分指标的统计数据缺乏连续性,如国家重点优抚安置对象人数在2011—2018年有详细的统计数据,2011年以前及2019年缺乏此项数据。二是部分指标数据的统计口径并不一致,如每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一些年份采用乡村医生和卫生室人员口径进行统计,一些年份则采用乡村卫生室人员口径。鉴于此,本文在构建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时,主要遵循数据的连续性、代表性以及口径一致性的原则,在具体指标选取方面,根据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中《“十三五”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包括的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8个领域以及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同时借鉴参考李华和董艳玲(2020)将公共服务分为社会性服务和经济性服务两大类的做法,分别对社会性、经济性两类公共服务水平进行了测算,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