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江经济带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注:表示逆向指标,其他为正向指标。
通过文献梳理,本文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应包括公民基本需求、基本民生及公民基本权利三个方面。基于指标选取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可操作性及代表性原则,并参考安体富和任强(2008)[23]、豆建民和刘欣(2011)[24]、官永彬(2011)[25]、杨颖和穆荣平(2012)[26]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评价体系,从基本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公共文化6个方面共36个指标来反映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关学者还融入了公共安全指标,鉴于本文在数据获取上的局限性,暂不考虑。具体基本公共服务评价体系见表1所列。
图表编号 | XD003322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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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熊兴、余兴厚、蒲坤明 |
绘制单位 |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