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治疗4周、8周、12周后疗效比较(n,%)》
治疗8周、12周时,治疗组总有效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304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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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李向花、郭静、杨璐、刘霞 |
绘制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治疗8周、12周时,治疗组总有效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304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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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李向花、郭静、杨璐、刘霞 |
绘制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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