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12月金融机构本外币按贷款主体分类涉农贷款》

《表1 2018年12月金融机构本外币按贷款主体分类涉农贷款》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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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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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

2014年以来,中央发布多个重要涉农文件,在中央政策支持和广大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涉农融资更趋多元化,风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效果显著,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点多,基础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普惠金融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截至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326 806亿元,其中,个人涉农贷款余额94 760亿元,企业涉农贷款余额225 695亿元,各类非企业组织涉农贷款余额6 351亿元(表1);新三板挂牌涉农企业累计达418家,累计融资25.06亿元,涉农企业共发行14支债券,融资80.5亿元;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46万亿元,参保农户1.95亿;全国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2 461亿元,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分别为2 870亿、2 172亿元,发放扶贫再贷款余额1 822亿元;1.84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农村地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53.05亿户,各类银行卡32.08亿张,人均持卡3.31张。农村地区布放ATM数量为380.45万台,ATM万人拥有数量为3.93台,POS机715.62万台,POS机万人拥有73.9台[1]。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升,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