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分所有制和贸易方式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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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市场分割与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来自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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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1%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t值;经验p值用于检验组间mseg系数差异的显著性,用Chow检验得到。

本文根据Kee和Tang (2016)[31]的做法,将加工贸易出口额为0的企业定义为纯一般贸易企业,将一般贸易出口额为0的企业定义为纯加工贸易企业,将以两种贸易方式出口的企业定义为混合贸易企业。回归结果列示于表4第(4)—(6)列,结果显示国内市场分割对不同贸易方式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影响均显著为正,但是从回归系数大小来看,国内市场分割对纯一般贸易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的促进效应最大,混合贸易企业次之,纯加工贸易企业最弱。引起这种异质性的可能原因是:纯加工贸易企业主要进口国外原材料和中间品,受国内市场分割影响较小。由于国内市场分割引致国内市场壁垒程度增强(张杰等,2010),由此引致国内贸易成本高于国际贸易成本(Poncet,2003),使得纯一般贸易企业用国外中间品来替代国内原材料,这就引致纯一般贸易企业使用国外进口中间品的投入比重增加的速率高于纯加工贸易企业。根据经验p值可知,贸易方式分组之间的差异均在1%水平上显著,相应的系数分别为-0.05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