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市间综合时间距离划分》
借鉴郭亮等[25]对“通勤圈”概念的界定,即以特定中心为核心,以完成一定通勤出行为目的的空间范畴集合,通勤时间的计算以通勤圈内所有涉及通勤的最短路径距离进行加权几何平均处理。本文考虑到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改善,用交通时间来衡量两地之间的距离更为合理,研究区域内公路与铁路为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通过计算城市间在铁路和公路两种交通方式下的最短时间的几何平均值,得到综合时间距离,并将其划分“2 h通勤圈”、“2~4 h通勤圈”“4 h以上通勤圈”。基于此分析中心城市与城市群内各城市间的交通运输状况(表2),表中百分比表示一定综合时间距离下城市数量占总城市数量的比重。
图表编号 | XD0019009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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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李从容、向文倩 |
绘制单位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