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顺治年间(1644—1661年)铸局设立情况统计》
资料来源:郑永昌《明末清初的银贵钱贱现象与相关政治经济思想》,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995:51-53。
其一,钱法制度日趋完善。与明朝反复无定的设罢铸局不同,清廷铸钱政策较为稳定,铸钱活动从未完全停止。各省铸局也根据地方钱价选择开铸与否,年铸币量有严格的规定。铸造单位通常为卯,闰年加铸。持续的铸局开设,为铜钱供给奠定了数量基础。表1为清初顺治年间(1644—1661年)铸局设立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18991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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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邱永志、张国坤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