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长设立情况统计》
名
6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体系,除江西外均设立双总河长,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截至2018年11月底,6省共设立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21名,省级河长94名,市级河长1 130名,县级河长9 364名,乡级河长44 157名,具体情况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4764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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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冯兆洋、张辉、谢作涛、卞俊杰、刘晓敏 |
绘制单位 | 长江科学院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武汉长江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局、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与计划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