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印度尼西亚公务员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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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公务员管理改革:措施、问题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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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有三个中央政府机构主要承担与公务员事务有关的任务和职能,负责规划、征聘、培训、薪金等内容,分别是行政和官僚体制改革部(MENPAN&RB)、国家公务员局(Badan Kepegawaian Negara)和国立公共行政学院(Lembaga Administration asi Negara)。为了有效地提供公共服务,多数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人力资源管理,通常被称为公务员事务委员会,虽然印度尼西亚第43/1999号法案规定应予以设立,但印度尼西亚政府目前还没有成立对应的机构。因此,印度尼西亚的公务员管理不是由直接向总统报告的独立机构进行,而是由政府官僚机构的多个部分进行。各直属部门和其他公共部门实体之间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责任分工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