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央纪委关于学科建设的规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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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学:研究领域与学科建设——廉政学科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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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方的学术传统不同,在中国的制度环境和运作体制中,要有效推动廉政学科建设,政策层面的支持不可或缺。长期以来,中央纪委一直有通过创设纪检监察学科推动纪检监察实务工作的构想,并采用“官督学办”的模式,即中央纪委提出相关要求,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具体承办。伊斯顿(David Easton)认为一个政治体系包括两方面的输入:一是需求,二是支持。如果我们将廉政学科建设工作视为一个系统,需求即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廉政研究的一系列相关要求;支持则是中央纪委给予该体系的物质及政策支持,主要表现为物质支持和政策支持两种形式。物质支持方面,2009年10月,中央纪委成立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并将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学院职能(中央纪委,2007;2008a;2008b)。政策支持方面,中央纪委将学科建设的要求列入规范性文件,以形成制度保障。早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筹建期间,时任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提出的“三个基地两个中心”的办学目标就包括“纪检监察学科的建设基地”。(1) 2006年12月,教育部在有关函件中表示“对该院……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给予积极的协助”(中央纪委,2006;教育部,2006,2007);2008年10月,中央编办在有关批复中明确“学院的主要职责是:……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相关工作”(中央编办,2008)。最早将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作为正式工作规划的是《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央纪委,2009),其后又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纪委,2010)中重申了该要求。据此,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自2011年起在年度工作计划中都对学科建设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安排(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