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历史街区地下空间开发价值评价标准》
建立所评单元相对该指标的可开发程度评价等级定量评价标准如表4,历史街区最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等级为第4级,根据《GB 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8]等相关资料得到评价标准。
图表编号 | XD0018817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朱寅歌、赵景伟、黄子瑜 |
绘制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建立所评单元相对该指标的可开发程度评价等级定量评价标准如表4,历史街区最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等级为第4级,根据《GB 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8]等相关资料得到评价标准。
图表编号 | XD0018817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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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朱寅歌、赵景伟、黄子瑜 |
绘制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山东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