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相关条例及内容》
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及监管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购买规模和财政投入发展迅速。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实施办法,保障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科学性,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监管领域经过长期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涉及公共体育服务监督的管理办法,以专门文件对政府购买的主体、范围、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强调对购买活动的绩效评估和监督工作等。部分地区还积极探索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估制度,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估标准化。
图表编号 | XD001871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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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江志鹏 |
绘制单位 | 上海体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