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各类城市占比》

《表3 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各类城市占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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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臭氧污染来源及控制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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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最大限度达到O3控制措施实施的便利性和有效性,O3控制区的划分应尽量达成同一控制区内特征的一致性和不同控制区之间的差异性及协调性.结合已有研究,张南南等[36]在对宜昌市进行空气资源等级分区时,以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所规定的通风系数A值为依据,将宜昌地区空气资源禀赋等级共分为4级:充裕、较好、一般和稀少.此类等级的划分,具有一定的经验性和探索性,体现的不是某个地区的绝对量,而是空间分布差异和相对大小.本研究根据各省份中4类城市的占比情况,将全国划分为3个等级的控制区.图6(a)为初步分区结果,其中蓝色区域为一般控制区,主要包括黑龙江、新疆、吉林、甘肃、广西和江西等12个省(自治区).如表3所示,这些省(自治区)中的N-L城市与N-T城市占比均为0%,在S城市中又主要以S-T城市为主(65.4%),本地生成O3对该区域影响较小,O3污染情况较轻.红色区域为重点控制区,其2018年O3城市超标率(N-L城市与N-T城市总占比)为57.7%,4类城市均有分布,其中N-T城市占比最高(41.9%).而在重点控制区中又存在一部分省份,其S-T城市占比较高,属于重点控制区中污染状况较轻,本地光化学反应产生O3对其贡献较小的区域,将这部分省份进一步划分为中度控制区.对于O3超标问题严重(N-L城市与N-T城市总占比较大)并且本地生成O3对O3污染影响较大(N-L城市占比明显大于其他地区)的省份,则进一步划分为重度控制区,如图6(b)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