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智力发育情况比较 (±s, n=52)》
注:与对照组比较,(1) P<0.05
智力发育方面,试验组3个月、6个月、1岁时的发育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体格发育方面,两组指导前的身长、体重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第1次、第3次指导后试验组身长、体重均显著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653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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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1 |
作者 | 黄仲玲 |
绘制单位 | 漳州正兴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