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生活自理能力评分比较 (±s, n=25)》
注:与治疗前比较,①P<0.05;与对照组比较,②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评分均较治疗前显著提高(P<0.05),且观察组治疗后的生活自理能力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8642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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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1 |
作者 | 易继平、黄凤珍、陈斌、雷源标、姚晓喜 |
绘制单位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