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基于精神性劳动的职业所在主要行业的就业人数》
注:带*号者为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其它数据为城镇单位非私营就业人员,上述数据代表了这些行业就业人数的主体(并非全部)。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8)》,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8/indexch.htm.
根据表1和表2,基于情感性劳动和精神性劳动的职业细类共357个,在总共1481个细类中占14.8%;这些职业所在行业就业人数较多的有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见表3)。在人工智能发展的背景下,社会应大力推动这些产业发展,加大投入,调整结构,丰富内容,大量增加这些产业吸纳就业的数量,并视人工智能发展的进度逐渐缩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减少劳动供给。
图表编号 | XD0018636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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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陈明生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