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部地区6个省会城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本(节选部分)》

《表1 中部地区6个省会城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本(节选部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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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内容分析法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研究——以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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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紧扣创新发展现实要求,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系统部署,推动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促进中央和地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和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逐渐成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中部地区各省市政府纷纷出台和细化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地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与绩效,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了有力的支撑。然而,鉴于全国不同地区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存在较大差异,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研究样本的选择性偏差,本文聚焦于中部地区的6个省会城市,以这6个城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本为研究样本。本文选取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本全部源于政府公开的信息资料,通过在中部地区6个省会城市的政府公开信息网站以及相关数据库上查找政策文件,初步收集到158份与科技成果转化有一定关联的文件。为保证所选取政策的代表性,以便提高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本文对158份政策文本按照两个方面的标准进行筛选:一是政策发文单位必须是中部地区6个省会城市及其市辖区政府;二是政策内容必须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度相关。基于上述标准,最终获得有效政策文本55份,其中省会城市市委、市政府颁布的政策文本37份,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政策文本17份,由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颁布的政策文本1份。具体政策文本信息(节选部分)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