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解析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按照《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8条的相关规定,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要求是“全面调查、依法登记”。全面调查,要求调查范围必须做到全域。即县级行政辖区内集体土地上未经登记的全部房屋都要进行权籍调查。“一户一宅”是《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使用的基本规定,基本出发点是确保宅基地使用的公平、公正。
图表编号 | XD0018541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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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5 |
作者 | 孟丽艳、路晓明、邵卫东 |
绘制单位 |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技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