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1个省区市科研机构R&D相对效率情况》
由表2可知,在31个省区市中,浙江、福建、广东、海南、贵州、青海、宁夏和新疆8个省区科研机构R&D的综合技术效率为1.000,即这8个省区科研机构的R&D情况处于有效生产前沿面上,投入和产出的效率达到相对最佳状态,是科研机构R&D效率最有效的省区。其余23个省区市科研机构R&D的综合技术效率小于1.000,这表示我国50%以上地区科研机构R&D的综合技术效率相对无效,存在不同程度的投入产出不匹配的问题。整体而言,31个省区市科研机构R&D综合技术效率的平均值为0.701,属于中度有效,表明我国科研机构R&D投入产出情况有一定的改进空间,整体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在科研机构R&D综合技术效率无效的省区市中,吉林的效率最高,内蒙古的效率最低,两地效率差值达0.656,省份间的差异很大。
图表编号 | XD0018531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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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18 |
作者 | 郭婷、贵淑婷、任妮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信息服务中心、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信息服务中心、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信息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