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沈阳市某居住小区用地情况及径流系数》
式中,Ad为汇流面积(表2)(m2) ;H为设计降雨量(m);β为初期雨水弃流系数,即除去不能形成径流的降雨、弃流雨水等外的可回用系数,取值0.87;φ为径流系数,根据GB50015—200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一般混凝土或沥青路面雨水设计径流系数为0.90,绿地径流系数为0.15,屋面径流系数为0.90[17]。
图表编号 | XD0018506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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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8 |
作者 | 张广新、宋扬、石平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本溪县环境保护局、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