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马鞍山市规划区内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个、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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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应当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期推进、分类指导”的标准,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按照马鞍山市市政府下发的《马鞍山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8—2020年)》,该市3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建设时序分别为2018年66.7211hm2,2019年95.7569hm2,2020年82.2192hm2。
图表编号 | XD0018439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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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5 |
作者 | 任祥芳、李珊珊 |
绘制单位 | 马鞍山市土地储备中心、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