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欧洲、北美、东亚跨境经济合作区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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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尺度困境”——以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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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献从区域治理、空间组织、运行模式等角度入手,对跨境经济合作区这种特殊经济区开展了大量实证研究[20,21]。国外学者对跨境经济合作区的研究相对较早,典型案例包括欧洲上莱茵河跨境经济合作区、美墨圣地亚哥-蒂华纳边境客户加工区及东亚新柔廖增长三角等合作区(表1)。研究发现,比较成功的上莱茵河跨境经济合作区,德法瑞各国制度文化较相似,国家尺度将部分国家功能向上移交给欧盟这一跨国组织,并通过欧盟、国家、地方等多尺度合作为跨境经济合作提供完善的制度安排和多层级治理机制,基本消除了边境对要素自由流动的限制[22-24]。美墨边境客户加工区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大框架下,国家、地方尺度将部分权力下放,由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主导跨境事务的协调;但由于制度文化差异及缺乏共同认知,双边在跨境合作上存在利益分配冲突,其跨境合作局限在以生产为主的经济领域[25-28]。在东亚新柔廖增长三角建设中,中央政府仍起主导作用,国家、地方、跨国公司相互结合一起推动多尺度治理;但由于地缘复杂性和资源争夺问题,难以形成区域共识[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