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区域内或系统间协调度的划分标准》
根据耦合协调度计算过程,对天津市旅游经济子系统、交通子系统与服务子系统间的协调度展开测度。在考察两系统协调度时,令βi=0.5,i=1,2;考察三系统协调度时,令βi=1/3,i=1,2,3。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天津市旅游经济、交通和服务耦合协调发展状况,将协调度划分为10个等级区间,每个区间代表一个协同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一类协同状态,形成连续的阶梯,从而直观反映两个系统间的动态协同发展水平(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8346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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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单晨、陈艺丹 |
绘制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