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市民产生不同情绪反应分级分类标准》
根据市民在人防工程内部产生的情绪反应,按照人数比例在20%以上、10%~20%和10%以下将其等级分别定义为Ⅰ等、Ⅱ等和Ⅲ等。其中,在Ⅰ等层级中包括紧张、惊恐等情绪反应;Ⅱ等层级中包括压抑、沉闷、烦躁、单调等情绪反应;Ⅲ等层级中包括无聊等情绪反应,详见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8313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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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张勣翔、陈力新、张凯、许宏发 |
绘制单位 | 陆军工程大学国防工程学院、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结建民防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陆军工程大学国防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